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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多管齐下促企业提质增效

  让好的公司更好,让差的公司出局。证监会近日印发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上交所积极响应,通过做好信息披露监管和服务,更加突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作用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让好的公司更好,让差的公司出局。证监会近日印发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上交所积极响应,通过做好信息披露监管和服务,更加突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作用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通过分类监管和科技监管、日常监管等手段,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利用资本市场资源做优做强、提高质量,同时,还将发挥合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大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淘汰绩差质次的股票,优化企业资源配置。

  发挥合力提升

  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工程,自诞生之日起就带着市场化、法治化的基因。为把优质企业迎进门,上交所精简优化部分发行上市条件,不断凸显包容性,全面加速推进科创企业审核。截至11月14日,上交所已受理科创板申报企业176家,其中,165家企业已进入问询阶段,85家已通过上市委会议并提交证监会注册,注册生效64家。从受理到报证监会注册平均用时130天,远低于规则规定的6个月。

  为更好地推动科创板企业的质量提升,上交所借鉴主板公司监管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进和落实好分类监管、科技监管、专业化监管,持续发挥好信息披露监管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整治市场乱象中的作用。在信息披露方面,上交所针对科创企业研发风险大、业绩波动大的特点,督促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更加充分、直接、及时揭示风险,同时,对接招股书的信息披露要求,优化调整定期报告披露内容,制定科创板信息披露备忘录及公告格式指引。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监管不能仅仅依靠监管机构的单兵突进,应当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充分发挥市场内在的约束机制,制定完善必要的制度规范,坚决防止股权质押风险、商誉减值、利用并购重组实施利益输送等各类“乱象”在科创板重演。

  近期科创板并购重组、再融资相关制度陆续颁布实施。上述人士表示,以往经验表明,并购重组与再融资方案是否必要可行、是否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和乱象,与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行业变化、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均存在关联,准确把握这些情况,能够更好地理解、判断重组和再融资方案,找出风险点和问题点。为此,上交所将持续监管,了解公司的优势,精准掌握问题和风险,强化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的后续监管。

  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主业

  实实在在、心无旁骛做好主营业务,是上市公司的本分。在激发上市公司专注主业方面,上交所立足于信息披露,通过做好信息披露监管和服务,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监管思路上,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与市场各参与方通力协作,众智众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在监管重点上,结合A股上市公司治理特点和实践,更加突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作用;结合中介机构职责和要求,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在市场约束方面的作用;结合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原理,推动资本市场关键制度改革。主要的思路是,形成让好的公司更好、差的公司出局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讲究质量的内在驱动机制。

  在监管手段方面,2019年8月,上交所公司画像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监管人员已可在日常监管中参考使用,这为了解、梳理公司情况,获取关键风险信息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上交所还在公司画像系统中整合了历史监管案例信息,给问题公司贴上风险标签,通过预警、触发规则的制定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继续在“公司画像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公司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分类监管和科技监管、日常监管等手段,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主业。

  为了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上交所在多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对重点热点事项的敏感度,牢牢把握公司监管中主要问题、关键人员,聚焦概念股炒作、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不当市值管理、忽悠式重组、经营运作不规范、股东质押平仓等事项,区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股票上市规则》、发布了股份回购实施细则、及时修订或新增股份质押、股份回购、委托理财等七项公告格式指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提升监管效能。

  监管问询是交易所日常监管的一项常规和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上交所共发布监管问询近600份,对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重大疑点的地方,要求公司予以补充披露和说明。一是对定期报告事后审核,聚焦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性和行业经营等信息;二是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监管问询,主要是重组预案中的交易合规性问询,重点关注交易是否存在忽悠式、“三高类”重组;三是概念炒作,通过要求公司对工业大麻、5G、区块链等市场热点概念进一步补充披露,充分揭示公司投资或参与的实际情况,并揭示风险;四是权益变动及控制权转让事项问询,包括纾困带来的上市公司股权变动情况,确保上市公司持续良性经营发展;五是重点关注可能涉嫌的利益输送、违法违规事项,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不当资产交易等事项,通过问询揭示风险,督促相关方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做好风险化解和应对。

  加大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

  退市的常态化探索是上交所的关键任务。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完成了三次退市改革,一是2012年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严格退市程序,细化恢复上市时限要求,新设风险警示板,建立重新上市制度。二是2014年健全自主退市制度,规定7项主动退市情形,落实重大违法退市制度。此次改革后,沪市公司*ST二重成为首个主动退市的公司,退市博元于2016年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强制摘牌。三是2018年制定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和相应配套规则,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强化退市制度主体责任。

  2019年以来,上交所已决定强制退市2家,退市海润、(,);主动退市1家,*ST上普;目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强制退市1家,退市大控;已触发面值退市规则并启动退市程序的1家,(,);暂停上市2家,*ST保千、*ST毅达;通过重组上市途径脱胎换骨实现退出的2家,星(,)和星(,)两单重组上市均获证监会审核通过,目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清式重组1家,*ST嘉陵(已更名为(,))已经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优胜劣汰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功能渠道,只有淘汰绩差质次的股票,才能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使专心主业、治理规范的公司享受到资源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未来将进一步加大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把重大违法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坚决予以退市;并且,积极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推动风险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工具,主动选择市场化方式“出清”;另外,还将有效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让好的公司更好,差的公司淘汰。

  记者了解到,交易所目前正在推进探索分类监管的有效方式,拟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在融资、并购、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支持企业通过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文章作者:Sun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809030.com/stocks/33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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