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各会员单位: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期货公司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经纪机构委托交易结算的,该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暂不增加。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此前已办理增加最低结算准备金余额的期货公司会员,提交附件《期货公司会员出金申请表》后,可通过电子出金方式办理相应的出金。
三、办理出金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4:30。
特此通知。
附件:期货公司会员出金申请表.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2月09日
文章作者:FS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809030.com/futures/43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