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终于来了――这是大家获知证券法修订通过后的第一反应。 2019年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并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证券法终于来了――这是大家获知证券法修订通过后的第一反应。
2019年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并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新证券法来得很及时。因为原有证券法已经跟不上新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的步伐了,需要迅速做出调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资本市场的全新定位和发展方针来进行分析。
201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是对资本市场在经济金融活动中的全新定位。这个定位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正处于转型升级中的中国经济,需要将高储蓄率有限度的逐步转化为股权和债权融资,从而实现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其方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二是国家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战略,需要吸收愿意并且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股权投资进入创新领域,而资本市场就为它们提供了平台和契机。比如科创板、创业板。实现这个目标更加需要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目标被市场高度概括为资本市场发展的“12字”方针。规范、透明、开放,是资本市场改革的固定目标。活力和韧性则是我们市场的短板,尤其是在经济下行阶段,活力更显不足,而在经过不断的改革发展之后,市场的韧性已经有所提升,但仍嫌不够。因此,只有切切实实地落实好这“12字”方针,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在发展定位和发展方针明确之后,需要解决的就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法律保障问题。受制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和认知,作为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大法,证券法已经滞后于市场的发展。所以,修订证券法就成为非常迫切的一项工作了。
于是,证券法修订工作开始加快。2019年4月26日下午,《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市场感叹:四年三读,可见证券法修订之艰。证券法修订初审是在2015年4月份进行的。
旋即,市场中的各类机构就将研读证券法三审稿并提出修改意见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比如,2019年5月21日,证券日报主办“证券法修订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更好落实股票发行注册制试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比即将实施的新证券法,座谈会中的有些观点已被立法机构所采纳。
纵观新证券法,在处理政府、市场、企业和投资者关系方面作出了足够努力,同时也力求把握创新需求与监管成本的平衡点,满足对投资者保护的精细化要求,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日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留下了法律空间。
从今天起,我们将选取新证券法中违规违法处罚等市场最为关注的十个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解读,目的就是要让市场参与各方充分了解和能够使用新证券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依法治市”是实现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定位和“12字”发展方针的唯一途径,也是深化A股市场改革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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