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 大商所2月12日通报,1月份,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28起,包括自成交超限2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8起,并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 大商所2月12日通报,1月份,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28起,包括自成交超限2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8起,并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当月,大商所处理违规交易线索6起,包括涉嫌对敲转移资金4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1起、涉嫌违反持仓管理规定1起,对相关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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