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大商所3月3日通报,2月份,大商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34起,包括自成交超限15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9起。大商所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了电话提示。
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大商所3月3日通报,2月份,大商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34起,包括自成交超限15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9起。大商所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了电话提示。
当月,大商所处理违规交易线索7起,包括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1起、涉嫌违反持仓管理规定6起,对相关客户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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