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为落实证券市场全面深改举措、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为落实证券市场全面深改举措、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在2020年步入关键之年。新证券法在全面推行并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制度、显著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落实“放管服”要求以及压实“看门人”职责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完善。
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新证券法的施行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稳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与核心竞争力,推进资本市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册制全面推行分步实施
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新证券法的最大亮点。新证券法充分吸收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实践经验,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
分析人士表示,注册制的全面推行能够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缓解此前的IPO“堰塞湖”现象;并通过加强供给,改善当前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引导市场资金进行价值投资。
不过,注册制改革是一个渐进过程,新证券法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具体包括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完善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程序。
“注册制改革既适用于股票发行,也适用于债券发行;既适用于科创板,也适用于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但注册制改革必须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不能各行其是、一哄而上。”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公司债券成为新证券法实施后率先实行注册制的证券种类。3月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3月2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3家企业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受理,成为深交所首批注册制公司债券。
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升
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问题备受关注。在证券法修订的过程中,提高违法成本的市场呼声居高不下。大幅提升各类主体证券违法成本有利于推进注册制实施,有助于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构建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募集资金百分之五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同时,新证券法对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也做了完善。
新证券法加大对违反证券监督法律行为的处罚力度,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人的违法违规成本将显著提高。对于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等法律责任的规定,大幅提高了罚款金额上限,扩大监管范围,提高违法成本,以期最大限度地震慑违法主体,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除了需要发行人和投资者遵守法律,还需要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事实上,违法成本并不限于行政处罚。除了行政处罚,违法者还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分别承担民事责任、信用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例如,为确保民事责任落地生根,新证券法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新证券法要求监管部门将市场主体遵守证券法的情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完善了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禁止失信者在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交易证券。
《通知》明确要求,要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四大法律责任在许多具体情况下同时适用、并行不悖。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补偿、制裁、教育、引导、保护与规范这六大功能。”刘俊海表示。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筑牢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根基的系统工程。“当务之急,要抓紧清理与新证券法不一致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自律规则,并及时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刘俊海表示。事实上,新证券法落地实施,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大量的配套规定,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
为迎接新证券法的落地实施,证监会部署对现行有效证券期货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性清理工作,近日已经宣布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有关系统清理的结果将根据工作进程分期分批公布。
交易所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2月28日,上交所、深交所均发布通知,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做出进一步规范。深交所表示,以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着力解决自律规则与新证券法不适应、不衔接等问题,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规则体系与新证券法的无缝衔接,全面构建起在新证券法下,以发行、上市、交易、会员管理规则为核心,以细则、指引为主干,以办理指南等为补充的有机统一规则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新证券法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将存托凭证明确规定为法定证券,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写入证券法。对此,分析人士认为,这体现出了功能监管的基本理念,但目前市场亟待出台更加细致的规定,形成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消除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的空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新证券法是一部对资本市场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重塑和革新的一部法律,必须将之前与其相悖的现存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让新证券法无障碍的贯彻执行,才能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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