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购重组等的最新要求,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和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披露规则做了配套修改。
近日,为落实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购重组等的最新要求,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和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披露规则做了配套修改。
具体来看,在完善重组罚则体系上,主要包括三点:其一,调整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分类,同时大幅提高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二,扩大违规主体范围,明确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对象。其三,首次明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违规可能构成欺诈发行。
对此,中信改革发展基金会研究员赵亚S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修订并购重组规则,其中扩大责任主体范围的出台很及时,让很多人增加了守法合规的意识,对杜绝内幕交易,端正投资风气,有很大好处。
新证券法实施的红利下,并购重组市场保持高增长。《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同花顺(行情300033,诊股)iFinD数据统计,截至3月22日,以首次公告日计算,月内8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并购重组计划。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对于并购重组的修改,一是体现在上市公司收购,对权益变动披露规则、要约收购规则进行了调整,本质上是更严了;二是体现在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定增参与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大幅缩短,由原先的36个月、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6个月,由此带动配套融资的活跃,为支付现金交易对价提供了资金来源。
“因此,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后,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收购会更加的严格和规范,同时,上市公司自身开展并购重组的积极性会更加活跃,并购重组规模预计将显著提升。”何南野说。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下并购重组业务,将更加注重质量。一方面,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将对一些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起到震慑。另外一方面,扩大了并购重组业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界定, 对上市公司和承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所都提出了相关明确的监管要求。此外,对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的尺度更加严格,对市场而言,则更加公平公正,降低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概率。
谈及未来并购重组将成什么态势?赵亚S表示,未来并购重组会质量更高,数量也会有所增加。规范的并购重组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稳定资本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是内幕交易违规的高发地带。在陈雳看来,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处罚力度,完善投资人索赔机制,起到强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和引导,建议并购重组业务,要围绕实业发展和公司高质量提升为主线,加大对主营业务及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引导企业专心做强做大主业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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