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央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经过两年多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风险趋于收敛,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11月6日,央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经过两年多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风险趋于收敛,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证券领域风险方面,股票质押融资风险下降。报告称,随着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之2019年A股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截至2019年末,A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规模为5790亿股,较上年下降8.76%,十年来首次出现下降,股票质押融资爆仓风险下降。
报告指出,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一是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结构性去杠杆持续推进。前期对宏观杠杆率过快增长的有效控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赢得了操作空间。二是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得到有序处置。对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港股00416)等分类施策,有序化解了重大风险,强化市场纪律。三是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得到妥善应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不断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四是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得到全面治理。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出台资管新规相关配套细则并推动平稳实施,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统筹监管框架,扎实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开始实施。
报告建议,新证券法已大幅提高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但现行《刑法》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证券期货犯罪的处罚仍偏轻,未完全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建议尽快修订完善《刑法》,提高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等犯罪行为的刑罚力度。建议以新证券法颁布为契机,充实监管力量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对证券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好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代表人诉讼职能,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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