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微芯生物的回复,距离上交所发出问询只有两周的时间:3月27日,上交所受理微芯生物的科创板上市申请,4月9日,上交所对公司发出问询,4月23日,上交所公布对公司的问询内容和企业的回复情况。
另外,晶晨股份3月22日受理,4月4日问询,4月23日回复;睿创微纳3月22日受理,3月29日问询,4月23日回复。
对于问询内容,上交所相关人士介绍,与全面审核以及招股说明书的质量现状相对应,首轮问询的问题数量相对多一点,目前平均每家40余个问题,每个问题中,还包括多个问题点。
而从上述三家公司的问询情况来看,《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共涉及问题152个,回复字数超过50万字。而在业界看来,问询、回复全公开,这是监管的一大进步。
受理90家企业申请 72家发出首轮问询
3月18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开始接受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3月22日,上交所作出首批9家企业的受理决定。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月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按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基本要求,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截至4月23日,共计受理企业申请90家,已发出首轮问询72家。
从受理情况看,科创板申报企业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行业较为集中。总体上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等产业,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32家,生物医药21家,高端装备17家,新材料10家。
二是能够反映现阶段我国科技创新企业整体现状。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企业大多处于爬坡过坎阶段,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科技创新处于跟跑和并跑阶段的企业多,处于领跑阶段特别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少。申报企业中不乏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的细分行业龙头,技术水平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是申报企业总体上具备较强的科创属性。绝大多数企业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研发投入远超过境内市场其他板块,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为例,受理的科创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为11%,最高的达56%,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达到33%。
四是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受理的科创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为42%,超过50%的有22家,其中超过100%的有7家;最近一年,平均净利润1.23亿元,最高的为37.17亿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做好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上交所进一步充实了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的力量,从所内相关业务部门抽调具备IPO审核、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经验的会计、法律专业人员,承担审核工作。试点初期,为保障审核质量,提高审核效率,证监会发行部与上交所还建立联合审核机制,选派了数名经验丰富的监管干部到上交所挂职,指导和参与审核工作。
据了解,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收到首轮问询后,正在抓紧准备首轮问询回复。下一阶段,上交所将把着力提高申报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的发行上市申请受理和首轮问询基础上,集中力量审核已问询企业的首轮问询回复,根据回复的质量情况开展第二轮甚至多轮问询,问询回复情况将向市场公开。审核问询结束后,将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规定,及时召开审核会议形成初步审核意见,组织召开上市委会议审核,报送证监会注册,确保科创板平稳、顺利推出。
招股书存五个“不够”
招股说明书是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是投资者了解发行人情况的直接依据,市场各方对如何进一步提高科创板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质量有更高的期待。
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质量参差不齐,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与试点注册制改革要求以及市场各方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如下五个“不够”。
具体看,一是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够充分;二是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够到位;四是信息披露语言表述不够友好;五是文件格式和内容安排不够规范。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如何按照试点注册制改革理念,在发行上市环节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要求,理解深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够。”上述负责人说,在此,再次提醒各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务必严格按照科创板注册制相关规则要求制作、修改招股说明书。应该结合审核问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该精简的精简、该删除的删除、该补充的补充、该强化的强化。上交所审核中将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质量,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招股说明书,将刨根问底,持续加大问询力度。
督促发行人说清楚讲明白
发行上市审核问询是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和监管方式。针对上述普遍性问题,发行上市审核如何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着力提升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质量?
对此,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后,按照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针对招股说明书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一轮或多轮问询,督促发行人说清楚、讲明白,努力问出一个真公司。首轮问询,遵循“全面问询、突出重点、合理怀疑、压实责任”的原则。
一是全面问询。在全面审核基础上,提出首轮问询问题。与全面审核以及招股说明书的质量现状相对应,首轮问询的问题数量相对多一点,目前平均每家40余个问题,每个问题中,还包括多个问题点。
二是突出重点。首轮问询一方面注重全面性,另一方面突出重点。所问询的问题,比较多的集中于与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业务及经营模式、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等相关的重大事项上。
三是合理怀疑。审核问询高度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着重从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一致等角度入手,保持合理怀疑。其中,对财务数据是否勾稽合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能否相互印证、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差异是否正常等问题高度重视,对存在不一致之处予以重点问询,要求发行人作出解释并说明理由和依据,努力防范和震慑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恶意违法行为。
四是压实责任。日前,针对审核中发现的保荐机构核查把关不严的问题,上交所已约谈相关保荐机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
第二轮问询将更加聚焦
截至4月23日下午,有3家企业提交了首轮问询回复,其他企业的问询回复工作正在进行中。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总的来看,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问询的问题比较重视,都一一做了对照和回应,形成了独立的可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招股说明书同步做了相应补充、删改、调整;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按照要求,出具了专项报告。
“我们将抓紧时间,对提交和披露的回复进行审核,着重关注回复的针对性、准确性、充分性。在此基础上,启动第二轮问询。”上述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问询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上交所高度关注问询回复的质量,并及时向市场公开问询和回复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对正在准备回复的相关各方,着重提出如下三点要求:一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要按照要求予以针对性回复;二是中介机构要切实核查到位;三是行业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强化。
“如果发行人的首轮问询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本所问询,或者本所发现新线索、新情况以及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需要进一步审核问询的,本所可在收到发行人首轮问询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继续提出第二轮审核问询。”上述负责人说。
他透露,与首轮问询为全面问询不同,第二轮问询将更加聚焦,重点针对首轮问询中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没有说清楚、讲明白的重要问题,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披露信息,便于审核机构对相关事项作出审核判断,便于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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