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备受关注的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现行个税法相比,新个税法引入了国际通用的综合税制、独立交易原则、弃籍清税、受控(个人)外国企业规则等反避税条款,并新增了中国税务居民个人的判定,这意味着将对高净值人群产生不小影响。
当然,对高净值人群产生影响的不仅是个税的改革,还有沸沸扬扬的CRS的正式落地,让拥有各类海外账户的跨境富人的金融资产迎来了”裸奔”时代。
CRS的正式落地
误区一、CRS等同于全球征税
所谓全球征税,是指纳税人如果是某国的税收居民,则其在全球的收入都应当在该国申报和缴纳所得税。
全球征税本质上是一个所得税范畴的概念。而CRS实施的目的就是通过跨国之间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实现一国纳税人在海外所持有账户的“透明化”,以便该国税务机关能准确把握其税收居民在海外的收入是否在本国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
但是,这并不等于一国纳税人在海外的资产都要被全球征税。因为从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角度看,其征税对象是该个人的所得或者收入,而并非纳税人所拥有的资产本身。
如果只是持有资产,但并没有所得,自然也不会存在所得税上的全球征税问题。
误区二、企业账户余额小于25万美元不要申报
对于账户持有人来说,其是否可以享受25万美元的豁免门槛规定,首先要考虑金融机构所在国家的法规是否有该豁免门槛的规定;
其次,由于该豁免门槛并非强制性规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来决定是否适用该25万美元的门槛。
在实践中,一些金融机构为了避免对豁免门槛下的账户进行持续监控带来的合规麻烦,可能会考虑不适用该25万美元的门槛,而选择将所有的存量机构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和信息申报。
误区三、个人账户余额100万美元以上的才要申报
在CRS下,对于个人持有的账户,不论是新增账户还是存量账户,也不论账户余额是多少(包括余额为0或负数的情形),均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并没有规定100万美元以上的账户才需要申报。
确实无论个人账户有多少钱,都需要申报,不过如果个人账户超过100万美元,他们会第一年内申报。如果不到100万美元,第二年也会有申报。
误区四、把钱放在美国最“安全”
美国的确不是CRS参与国,但这是否意味着钱都放到美国去就可以绝对“安全”了呢?
尽管美国没有加入CRS,不属于CRS参与国,但是美国与中国在2014年就已经就《海外税务合规法案》(FATCA)的政府间协议达成实质一致。
虽然中美FATCA政府间协议目前只是属于草签状态,但是中国已经被美国财政部列入“作为存在有效政府间协议”的国家名单中。
CRS强势来袭,给你灵活支招
需要认清误区,才能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未来应当理性看待财富配置,而非冒着税务风险一味追求财富增值。
需要从个人的境外资产组成、个人收入来源、个人身份出发,准确识别关键风险点,评估税务风险,并依据自身与家族产业的布局与未来传承方案而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及资产配置方案。
1. 分散投资,转变为不必申报的资产,比如不动产、艺术品、贵金属等产品;
2. 尽早做好税务规划,持有免税国籍身份,成为其税收居民;
3.利用免税国籍身份,调整离岸或信托架构,在境外的资产还是需要设立架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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